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产业字〔2009〕13号
关于公布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
省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参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省厅组织力量对第一至四批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省重点龙头企业自认定以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科技研发水平不断提高,带动农户和开拓市场能力不断增强,总体运行良好。
在各市监测的基础上,经材料集中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纳税查询复核、意见反馈确认及省直有关部门会商等程序,确认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等434家省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其中37家企业经审查符合更名条件(名单附后)。51家企业因达不到省重点龙头企业的标准或拒绝提供监测所需相关材料,取消其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农业 产业化 企业 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