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生态字〔2010〕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2009年国家新增大中型
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
2009年国家新增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是落实中央扩内需政策的一项具体举措,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有效拉动内需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项目下达以来,各级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进展比较顺利,基本完成了国家要求的阶段性建设任务。但是,从前一段阶段省里督查情况看,也存在建设进度不平衡、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施工和监理资质不符合要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就下一步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快建设进度。各市农业局要认真落实对本市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负总责的要求,加大2009年国家新增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管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落实项目负责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明确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规范建设程序。要按照农业基本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一是按照审批的初步设计与投资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减少的,要依照初步设计的批复程序和要求迅速整改,对确需变更的,应按照初步设计的批复程序报批。二是严格实行从业资质准入制度,从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从事大中型沼气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各市要对所属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进行一次认真核查,凡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纠正。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要认真落实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制度。按照“专款专用,先建后补、分段拨付”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期拨付。所有原始凭据要存档备查,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财务审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四、做好资料积累。要注意搜集项目建设档案,特别是原材料签收、隐蔽工程验收图片文字、施工日志和监理记录等,随时保存积累好,并及时归档。防止项目建成后无法弥补,有问题时无据可查。
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安全工作,要按照省厅制定的《山东省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办法》及相关要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以提高建设质量为目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明确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沼气 项目 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0年2月5日印发